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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主抒情论
作者:李少君 来源:中国艺术报 浏览次数:7940次 更新时间:2022-07-09

  《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里,在对“诗”的解释里,都特别强调:一种以抒情为主的文学体裁。

  那么,什么又是抒情?《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抒发情感”,更进一步的解释则是:表达情思,抒发情感。指以形式化的话语组织、象征性地表现个人内心情感的一类文学活动,它与叙事相对,具有主观性、个性化和诗意化等特征。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并通过在意识中对现实的审美改造,达到心灵的自由,达到个性与社会性,情感释放与情感构造、审美创造的辩证统一。

  不少现代诗人就特别反对诗歌强调“抒情”,他们强调诗歌的叙事性,认为这是现代诗区别于古典诗歌的重要特征,因为古典诗歌是以抒情性为主的诗歌。欧美现代也早有论断,比如里尔克“诗是经验”的主张,艾略特提出诗歌要“逃避情感”,认为诗歌要克制情感,压抑情感,以此区别“诗是情感”的观点。

  我认为,诗歌以抒情为主没有什么问题,甚至可以说:诗就是情感的文字化,或者说,文字化的情感,就如艺术是情感的形式化,或者说,形式化的情感。因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会使用文字,以文字保存情感和经验,记录生活和历史,积累知识和思想。

  如果更进一步延伸,人之情感、行为和实践经由文字上升为精神,精神因文字得以永存。从这个角度来说,与物质守恒定律一样,精神守恒定律也是成立的,精神永远不死,灵魂不灭,在世上跨越时空流转。

  古今诗人均认同“情”是诗歌的基本元素。“诗缘情”的观点古已有之,屈原《九章》:“发愤以抒情”;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刘勰《文心雕龙》:“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毛诗序》:“诗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严羽《沧浪诗话》:“诗者,吟咏情性也”;王夫之《诗广传》:“君子之心,有与天地同情者,有与禽鱼鸟木同情者,有与女子小人同情者……悉得其情,而皆有以裁用之,大以体天地之心,微以备禽鱼草木之几。”冯梦龙甚至有“情教”的说法,强调情为天地万物的本源。

  在现代诗人那里,“诗为抒情的艺术”几乎是定论。郭沫若:“诗的本质专在抒情”;康白情:“主情为诗的特质”“诗是主情的文学”;郁达夫: “诗的实质,全在情感”;李长之:“诗的本质必须是情感的”;穆木天:“抒情诗,是一切诗歌的基本”;创造社成员郑伯奇更宣称:“诗的内容,就是情感,燃烧着的情感”。

  吕正惠认为中国古典诗歌有将感情本质化本体化的现象,“情”乃人生唯一真实。李泽厚提出“情本体”的概念,意思是情介于欲和理之间,恰恰是人之为人的证明。李泽厚认为:动物也有情有欲,但人有理性,可以将情分解、控制、组织和推动,也可以将之保存、转化、升华和超越。若以某种形式将之记录、表现、储存或归纳,就上升为了文学和艺术。因此,李泽厚对艺术如此定义:“艺术就是赋情感以形式”。艺术就是用某种形式将情感物化,使之可以传递、保存、流传。这,就是艺术的本源。

  艺术,其实就是“情感的形式”,或者说,“有形式的情感”,而诗,是最佳也最精粹的一种情感方式。

  里尔克的“诗是经验”说在中国当代诗坛影响甚大,有人甚至将之与“诗是情感”对立,其实,所有能被记住的经验都是情感的经验,没有情感的记忆,就如过眼烟云,不可能成为铭刻在心的经验。

  艾略特的“情感逃避”论影响也很大,艾略特深谙现代人迷恋个人主义的倾向,对情感抵触和躲避,所以称诗应该压制情感而非放纵情感,强调客观性和非个人化。其实,人具有的冷漠和自我压抑,恰恰是一种情感反应,只是程度的深浅而已,本身就是情感的一种方式。

  如何理解“抒情”二字?情,当然是指情感。那么,“抒”指什么?

  陈世骧先生考证,抒有编织、制作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形式、技巧、工艺。抒情,即是对情感的规划、设计与构建。简而言之,是赋予情感一定的形式,将情感形式化,就诗歌而言,当然就是指将情感文字化,以语言的形式表达情感。

  王德威则称:抒情的“抒”字,不但有抒发、解散的含义,也可与传统“柕”字互训,因而带出编织、合成的意思。而后者,更被认为就是指诗歌的技艺性。

  孔颖达的《毛诗正义》疏解可以说是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深入解释,“设有言而非志,谓之矫情;情见于声,矫亦可识。若夫取彼素丝,织为绮縠,或色美而材薄,或文恶而质良,唯善贾者别之。取彼歌谣,播为音乐,或词是而意非,或言邪而志正,唯达乐者晓之”。编织好坏,就有一个技艺的水平问题,对于诗歌来说,也就是修辞的问题,形式的问题。

  所以,在诗歌写作中,情感和修辞缺一不可,这就是抒情的含义。情在前,诗歌必须“有感而发,触景生情”,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诗还需要技艺,诗是一种修辞。诗歌,是语言的艺术。

  “修辞立其诚”,再一次说明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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