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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3012次 更新时间:2017-03-3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传统工艺是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传统工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发现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传统街区和村落活力。

《计划》提出要遵循“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坚守工匠精神、激发创造活力、促进就业增收、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要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中国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到2020年,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传统工艺的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传统工艺从业者收入以及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明显提高。

《计划》提出了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将传统工艺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重点,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技术研究,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促进社会普及教育,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10项主要任务。

《计划》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支持政策,加强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参与,加强传统工艺振兴的多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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